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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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 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3-05-29 20:46 审核人:

各高职教学单位:

为规范有序、安全平稳地做好期末考试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地考核学生学习情况和教师教学情况,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对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任务结束时间安排

2021级于616日前完成教学任务及选修课、重修课考核;

2022级于621日前完成教学任务及选修课、重修课考核。

二、考试时间

1.2021级必修课考试时间安排在619-621日。

2.2022级必修课考试时间安排在627-630日。

3.合理安排考试场次,一般每天可安排4场,每场60分钟,上午两场8:30-9:30,10:00-11:00,下午两场14:00-15:0015:30-16:30。每场提前20分钟召开考务会。考试科目多的专业,可以安排晚上考试(19:00-20:00)。

说明:

2022级《毛概》统一安排在627日上午第一场;2022级《习思想概论》统一安排在627日下午第一场。其他课程考试时间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安排。

三、考前准备工作

(一)考试组织

1.期末考试由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教务科研处协调、检查、督导、考核。

2.各单位统计本单位各专业学生的考试科目、考试形式、人数、命题单位等信息填入期末考试科目表(附件1),按照要求安排考场、考试时间及监考教师(附件2、附件3)。

3.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在校生要求到教室使用超星平台进行无纸化考试,由监考老师现场监考;进入产业学院学习和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的学生可视情况安排线上考试和线上监考,也可通过就地安排考场使用超星平台进行无纸化考试。

4.参加同一科目考试的学生须同步考试线上考试统一使用超星平台答题,由任课教师于考试前1周内将试卷导入,并根据附件17的要求进行试卷设置,务必确保时间设置万无一失。同时由任课教师通知需要考试的学生加入到相应的考试课程下面。

5.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须在69日前办理缓考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者,按缺考处理(如果临时考试遇到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学生无法考试,应及时补办缓考手续)。各二级学院于612日前将缓考学生汇总表(附件13)的电子版、纸质盖章版交教务科研处。各单位间要加强沟通,及时告知任课教师缓考学生信息。

6.2019级五年一贯制学生由对应的高职教学单位同步组织考试,最终将成绩返给中职学院(五年高职学院)存档。

7.考试时间为60分钟,卷面满分为100分。不允许提前交卷。

(二)考试命题

各单位严格按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组织完成所负责课程的命题任务,其中必须有一道课程思政题(5分)。试题包含ABC及相应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审查试题,对试题质量负责,确保试题内容与格式无误,题量和难易度适中,严禁出现重复题目,各套试卷间可以有相似题目但相似率不能超过40%。试卷格式见附件6(可以使用超星平台导出的试卷格式)。

1.试卷考试科目要以人才培养方案所列课程名称命名,不得以教材名称命名。

2.所有课程由开课单位组织命题。

3.试卷要严格保密,杜绝试题泄密。

4.各命题人员根据课程性质,精心设计符合线上考试特点的题目,建议以客观题为主,适当加大题量。

5.鼓励各课程建立题库,课程教师在线“自动随机组卷”。

注:不适合无纸化考试的课程,可以印制纸质试卷,并提前告知学生考试方式。

(三)考前材料上交时间

1.各单位请务必于612日前将期末考试科目表(附件1)、考场安排(附件2)、考试时间及监考安排(附件3)以及Word版和PDF版试卷、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试卷审查表(附件8)上报教务科研处审核。

2.2021级平时成绩由各任课教师于614日前向学生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所在单位,教学单位负责汇总备案,616日前上报教务科研处留档;2022级平时成绩于619日前上报学生所在单位,621日前上报教务科研处留档。必修课及限选课平时成绩上报格式见附件4

四、考务工作安排

(一)监考安排

1.全体教师应参加监考,特殊情况须请假的应履行请假手续。监考人员由各单位先行在本单位内安排,所缺人员由教务科研处统一协调安排,各单位不得自行安排其它单位的教师到本单位监考,不得随意替换监考教师。

2.各单位负责考务工作,包括组织召开考务会,强化对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培训,从严监考。一旦发现学生翻阅资料、使用电子设备查找资料等作弊行为,应立即制止,用手机拍照或录像留存手机作弊界面,并做好考场记录。

3.各任课教师应采取题目乱序、选项乱序和禁止学生多终端考试等技术手段,防止学生作弊。

(二)巡考安排

教务科研处负责组织安排巡考,检查学生考试、考务各环节、教师监考等情况。

2023619-621日、627-630

校级巡考

组长:王敬良 孔祥奴

成员:冯喜成 潘慧 李凤娟 王剑波 丁竹青 郑艳玲

单位负责

朱彬彬 葛彩霞 刘凯 郝连涛 刘建伟 宋学礼

单位考务

各单位教务员

五、考后工作安排

(一)成绩评定、录入及查询

1.必修课程成绩评定

必修课程考核综合评价=过程考核(60%+期末考试(40%)。其中过程性考核中考勤考核5%,作业考核10%,课堂学习行为考核5%,阶段学业测试考核10%,实验技能考核(课程项目任务评价)30%

任课教师根据上述项目认真考核每位学生,客观公正的给出平时成绩,平时成绩要符合正态分布,并在课程结束时向学生公布,教务科研处随机抽查平时成绩公布情况。

2.专业选修课程(限选课)成绩评定

专业选修课程(限选课)综合评价=过程考核(70%+期末考试(30%)。其中过程性考核中考勤考核5%,作业考核10%,课堂学习行为考核5%,阶段学业测试考核10%,实验技能考核(课程项目任务评价)40%

终结性考核可闭卷考试,由各单位配合组织,严格按照期末考试流程出题、监考、阅卷,也可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采取其他考核方式,报教务科研处审核批准方可执行。过程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决定。任课教师应认真考核每位学生,客观公正的给出成绩,成绩要符合正态分布。

3.公共选修课程(任选课)成绩评定

公共选修课程(任选课)成绩评定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决定。任课教师应认真考核每位学生,客观公正的给出成绩,成绩要符合正态分布。

4.期末考试成绩由任课教师导入在线教学及管理平台https://qledupj.edu-xl.com/Index/PortalNew,任课教师77日前将期末成绩导入平台,二级学院负责初审。

5.各单位提醒学生登陆在校生成绩管理平台查询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后材料上交时间

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的试卷印刷清单(附件7、考核评价分析汇总表(附件10)、学生考试违纪台账(附件11)、违纪通报(参考附件12);电子版完整的成绩登记表(附件4(由学生所在单位汇总好);纸质版的考卷(用纸箱分装好)、考场记录表、保密承诺书(附件14)于73日前报教务科研处存档备查。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组织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学习学校考试工作管理办法、教师监考守则等文件,按照文件和考试工作安排精心组织好本单位的期末考试各项工作保障期末考试工作各环节的有序进行。实行责任追究制,教务科研处负责对各环节工作检查考核。

(二)各单位要做好核心人员(承担试卷命题或保管等工作)保密教育工作,签订保密承诺书(附件14),严禁泄题事件发生。

(三)各单位要召开学生考前教育会议,辅导员、班主任必须参加会议。组织学生学习考场规则、考试纪律及作弊处理规定,认真做好考前教育工作,讲清道理,提出明确要求,严肃考风考纪,开展诚信考试活动,为期末考试营造良好纪律氛围(主题班会材料和诚信考试承诺书由各二级学院建档留存)

(四)考试期间监考教师手机必须静音或关机,不允许玩手机、接打电话,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表。如发现有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

(五)各单位务必要提醒任课教师扎实做好成绩管理工作,增强成绩的严肃性,成绩一经教务科研处在校生成绩管理平台公布后不允许再修改。凡阅卷不认真造成试卷评分失实,学生成绩错误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按照学院《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认定教学事故,并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做出处理。

(六)成绩录入要保证准确无误,教务科研处将随机抽查。凡出现错误的按照考核办法扣教师所在单位的考核分。

(七)学生成绩由教务科研处负责公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发布学生最终成绩。

(八)对于发现的违纪作弊行为要及时处理及时教育,并及时通报。

(九)提供给学生的各类复习资料中严禁出现考试原题或高度相似的题目,一经发现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教师个人责任。

(十)本次考试未尽事宜按照学校考试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期末考试科目表

附件2:考场安排

附件3:考试时间及监考安排

附件4:平时成绩上报格式

附件5:考场门贴格式

附件6:试卷格式

附件7:试卷印刷清单

附件8:试卷审查表

附件9:考核评价分析

附件10:考核评价分析汇总表

附件11:学生考试违纪台账

附件12:学生考试违纪通报参考模板

附件13:缓考学生汇总表

附件14:保密承诺书

附件15:山东化工职业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16: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学生线上考试须知

附件17:山东化工职业学院线上考试试卷设置要求

附件18:超星网络教学平台考试操作手册(此为旧版操作指南,新版操作类似)




                教务科研处

                                 2023529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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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2024学年第二... 2024/10/18
· 关于做好2023-2024... 2024/09/05
· 喜讯!我校2024年... 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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