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为确保规范有序、安全平稳地做好期末考试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地考核学生学习情况和教师教学情况,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对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任务结束时间安排
各部门于12月27日前完成教学任务及选修课、重修课考核。
二、考试时间
1.2023级必修课考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2日。
2.2024级必修课考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3日。
3.合理安排考试场次,一般每天可安排4场,每场60分钟,上午两场(8:30-9:30,10:00-11:00),下午两场(13:30-14:30,15:00-16:00)。每场提前20分钟召开考务会。考试科目多的专业,可以安排晚上考试(19:00-20:00)。
说明:
2024级《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统一安排在2024年12月30日上午第一场;2024级《思想道德与法治》统一安排在2024年12月30日下午第一场;2024级《高职数学》统一安排在2024年12月31日上午第一场;2024级《高职英语》统一安排在2024年12月31日下午第一场;2024级《高职语文1》统一安排在2025年1月3日上午第一场。其他课程考试时间由各教学部门根据实际安排。
三、考前准备工作
(一)考试组织
1.期末考试由各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教务科研处协调、检查、督导、考核。
2.各部门统计本部门各专业学生的考试科目、考试形式、人数、命题部门等信息填入期末考试科目表(附件1),按照要求安排考场、考试时间及监考教师(附件2、附件3)。
3.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在校生要求到教室使用超星平台进行无纸化考试,由监考老师现场监考;进入产业学院学习和校外生产实践教学等学生可视情况安排线上考试和线上监考,也可通过就地安排考场使用超星平台进行无纸化考试。
注:不适合无纸化考试的课程,可以印制纸质试卷并提前告知学生考试方式。
4.参加同一科目考试的学生须同步考试,线上考试统一使用超星平台答题,由任课教师于考试前1周内将试卷导入,并根据附件17的要求进行试卷设置,务必确保时间设置万无一失。同时由任课教师通知需要考试的学生加入到相应的考试课程下面。
5.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2023级、2024级学生须在2024年12月18日前办理缓考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者,按缺考处理(如果临时考试遇到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学生无法考试,应及时补办缓考手续)。各二级学院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2023级和2024级缓考学生汇总表(附件13)的电子版、纸质盖章版交教务科研处杨丽洁老师。各教学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及时告知任课教师缓考学生信息。
6.考试时间为60分钟,卷面满分为100分。不允许提前交卷。
(二)考试命题
各部门严格按新修订的学校考试工作管理办法,组织完成所负责课程的命题任务,其中必须有一道课程思政题。试题包含A、B、C卷及相应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审查试题,对试题质量负责,确保试题内容与格式无误,题量和难易度适中,严禁出现重复题目,各套试卷间可以有相似题目但相似率不能超过40%。试卷格式见附件6(可以使用超星平台导出的试卷格式)。
1.试卷考试科目要以人才培养方案所列课程名称命名,不得以教材名称命名。
2.所有课程由开课部门组织命题。
3.试卷要严格保密,杜绝试题泄密。
4.各命题人员根据课程性质,精心设计符合线上考试特点的题目,建议以客观题为主,适当加大题量。凡有90%的学生在考试1/2时间内完成答题或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答题者,教务科研处、各院(部)和教研部应组织对该课程的命题进行复查。如确有问题,需重新组织该门课程的考试,并作为教学事故通报。
5.鼓励各课程建立题库,课程教师在线“自动随机组卷”。
(三)考前材料上交时间
1.各部门请务必于2024年12月23日前将期末考试科目表(附件1)、考场安排(附件2)、考试时间及监考安排(附件3)以及Word版和PDF版试卷、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试卷审查表(附件8)报教务科研处杨丽洁老师审核。
2.学生平时成绩由各任课教师于2024年12月21日前向学生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教学部门负责汇总备案,于2024年12月23日前报教务科研处杨丽洁老师留档。必修课及限选课平时成绩报送格式见附件4。
四、考务工作安排
(一)监考安排
1.全体教师应参加监考,特殊情况须请假的应履行请假手续。监考人员由各部门先行在本部门内安排,所缺人员由教务科研处统一协调安排,各部门不得自行安排其它部门的教师到本部门监考,不得随意替换监考教师。
2.各部门负责考务工作,包括组织召开考务会,强化对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培训,从严监考。一旦发现学生翻阅资料、使用电子设备查找资料等作弊行为,应立即制止,用手机拍照或录像留存手机作弊界面并做好考场记录。
3.各任课教师应采取题目乱序、选项乱序和禁止学生多终端考试等技术手段,防止学生作弊。
(二)巡考安排
教务科研处负责组织安排巡考,检查学生考试、考务各环节、教师监考等情况。
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3日 |
校级巡考 |
组长:贺志强 成员:冯喜成 潘慧 李凤娟 丁竹青 郑艳玲 丁宁 |
部门负责 |
朱彬彬 葛彩霞 刘凯 郝连涛 刘建伟 雍军 |
部门考务 |
各部门教务员 |
五、考后工作安排
(一)成绩评定、录入及查询
1.必修课程成绩评定
必修课程考核综合评价=过程考核(60%)+期末考试(40%)。其中过程性考核中考勤考核5%,作业考核10%,课堂学习行为考核5%,阶段学业测试考核10%,实验技能考核(课程项目任务评价)30%。
2.选修课程(限选课)成绩评定
选修课程(限选课)综合评价=过程考核(70%)+期末考试(30%)。其中过程性考核中考勤考核5%,作业考核10%,课堂学习行为考核5%,阶段学业测试考核10%,实验技能考核(课程项目任务评价)40%。
终结性考核可闭卷考试,由各部门配合组织,严格按照期末考试流程出题、监考、阅卷,也可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采取其他考核方式,报教务科研处审核批准方可执行。任课教师根据课程考核要求,客观公正考核每位学生,成绩应符合正态分布。
3.期末考试成绩由任课教师导入在线教学及管理平台https://qledupj.edu-xl.com/Index/PortalNew,任课教师2025年1月10日前将期末成绩导入平台,开课部门负责初审。
4.各部门提醒学生登陆在校生成绩管理平台查询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后材料上交时间
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的试卷印刷清单(附件7)、考核评价分析汇总表(附件10)、学生考试违纪台账(附件11)、违纪通报(参考附件12);电子版完整的成绩登记表(附件4)(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汇总好);纸质版的考卷(用纸箱分装好)、考场记录表、保密承诺书(附件14)于2025年1月7日前报教务科研处杨丽洁老师存档备查;成绩登记表(附件4)打印出纸质版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于2025年2月25日前报教务科研处存档。
六、工作要求
1.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组织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学习学校考试工作管理办法、教师监考守则等文件,按照文件和考试工作安排精心组织好本部门的期末考试各项工作,保障期末考试工作各环节的有序进行。实行责任追究制,教务科研处负责对各环节工作检查考核。
2.各部门要做好核心人员(承担试卷命题或保管等工作)保密教育工作,签订保密承诺书(附件14),严禁泄题事件发生。
3.各部门要召开学生考前教育会议,辅导员、班主任必须参加会议。组织学生学习《山东化工职业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中的考场规则、考试纪律及作弊处理规定、《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修订)》《山东化工职业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认真做好考前教育工作,讲清道理,提出明确要求,严肃考风考纪,开展诚信考试活动,为期末考试营造良好纪律氛围(主题班会材料和诚信考试承诺书由各二级学院建档留存)。
4.各任课教师应提前设置模拟考试,让学生特别是2024级新生熟悉线上考试操作流程。对于模拟考试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
5.考试期间监考教师手机必须静音或关机,不允许玩手机、接打电话,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表。如发现有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
6.各部门务必要提醒任课教师扎实做好成绩管理工作,增强成绩的严肃性,成绩一经教务科研处在校生成绩管理平台公布后不允许再修改。凡阅卷不认真、统分不扎实、评分标准不统一等造成学生成绩错误或不实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按照学院《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认定教学事故,并对相关部门和个人做出处理。
7.成绩录入要保证准确无误,教务科研处将随机抽查。凡出现错误的按照考核办法扣教师所在部门的考核分。
8.学生成绩由教务科研处负责公布,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发布学生最终成绩。
9.对于发现的违纪作弊行为要及时处理及时教育并及时通报。
10.提供给学生的各类复习资料中严禁出现考试原题或高度相似的题目,一经发现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教师个人责任。
11.本次考试未尽事宜按照学校考试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教务科研处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