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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化工职业学院 新进教师汇报课制度

2018-06-19 09:07 审核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建立新进教师汇报课制度,以促进新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新进教师业务素质,提高学院教学质量。

第二条 实施新进教师汇报课制度,建立导师带徒机制,新进教师与骨干教师共同备课,营造教师间积极进取、相互学习、交流合作的浓厚氛围,构建平台,创造条件,使新进教师以高标准、高起点快速成长。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三条 新进教师(新进入学院及入职一年内的中青年教师)全员参加汇报课。

第四条 学院新进教师,在入职的第一学期至第二学期必须面向所在系部、学院上汇报课。

第五条 汇报课分两个层面。第一层面:系部汇报。新进教师所在系部组织汇报听课,时间、地点、课题内容由所在系部安排确定,并报学院教务处;系部组织听课后的教学评议并提出改进意见反馈授课教师;学院领导及学院教学督导组随机听课。第二层面:学院汇报。方式一:各系部根据第一层面汇报课情况,遴选推荐成长迅速、表现优秀的新进教师面向全院公开汇报,时间、地点由学院统一安排;方法二:由学院组织教学类竞赛评比产生优秀教师面向全院公开汇报。

  第六条 系部、学院做好汇报课总结及相关考核,做出下一步新进教师的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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