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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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学生评议办法

2018-06-13 09:54 审核人:

学生评议是评价教师教学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做好评议工作。评议由教务处做出整体规划,由各系部负责具体评议过程。具体办法如下:

一、教务处职责:负责准备学生评议表,汇总学生评议成绩,形成评议结果。

二、各系部职责:组织学生参加评议,并录入评议成绩;

1、参加评议学生的选拔:

学习委员+班干部(1名)+学习较好的学生(1—3名);

30人(含30)以下班级选3名,其它班级选5名。

2、负责向学生讲解评议表格内容及评议方法;

3、按照班级、课程、任课教师列表并发放到参加评议的每个学生手中。

4、按班级收齐评议表(在表格上注明班级)。

5、按班级录入评议结果。

6、将录入结果报教务处汇总。

附:班级、任课教师、课程(教师一个班级授2门课可以填在一个格内)

班级(2016级)

任课教师

所任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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