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职函〔2018〕4号
有关市教育局,有关高职院校,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8〕3号)、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8〕26号)要求,为做好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限额
我省推荐限额为53项,均为拟授予2018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的项目(见附件1)。
二、推荐程序
由我厅统一推荐。
三、网上申报要求
申报网址:js.emis.edu.cn/xmps。网上申报系统用户名、密码等信息,我厅将通过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发送给推荐单位联系人。
四、材料报送
(一)推荐成果均须报送《2018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2)、总结,各一式三份。
(二)推荐一等奖和特等奖须同时报送《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鉴定书》(附件3),一式三份。
(三)成果如为教材,在推荐成果名称后标注“(教材)”字样,并报送样书一式两本或两套。
(四)成果材料中如含简介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可在网上申报系统提交,不需报送光盘,技术指标要求见附件5。
(五)请于2018年4月22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填写《2018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6),连同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一并寄到济南市历下区南圩门外街8号408室。
山东省教育厅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