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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

2018-11-19 15:20 审核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现将《全国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简称《教育人才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人才是培养人才的人才,是国家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并实施《教育人才规划》,坚持走人才强教、人才强校之路,建设高素质教育人才队伍,对于加快人才资源开发,全面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人才强国和创新型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把教育人才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切实加强对《教育人才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广泛组织开展学习活动,深刻理解教育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战略目标、主要任务、重大项目、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增强做好教育人才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加强统筹协调,细化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有力有序推进《教育人才规划》的组织实施。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帮助教育人才工作。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严格督查考核,切实把《教育人才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全国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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