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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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教务处工作职责

2018-08-10 17:04 审核人:

教务处是在院长和主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主管学院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教学管理、教学运行、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教师培养、教风、学风建设、图书馆管理,协调各系(部)教育教学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制订(解释)教学方面有关规章制度及有关教学文件,提出学院教育教学的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及调整意见。

二、负责学科和专业建设。组织和指导专业规划制订和专业申报、专业设置和专业建设方案工作;组织院级重点课程、重点专业遴选和建设等工作;组织学院的教学改革研究、经验交流以及教学工作会议、学术会议。

三、负责组织各系(部)制定、管理、实施高职、中职、五年一贯制、网络教育、函授教育的教学计划和各专业实习计划、各课程课程标准;协助各系、部做好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

四、负责学院图书和教材的管理工作,指导教材建设和评优工作;搞好图书馆日常管理,做好全日制教材、图书报刊资料的订购和发放工作。

五、负责学院学生的成绩管理。学生成绩学分转换、补考、缓考、重修等工作。

六、负责学院的考务工作,组织、安排各类考试,指导各系、部组织各类常规性考试。

七、负责全院课程教学情况的检查、督导、评优和教学事故认定及上级部门对学院的各类教育教学评估检查工作;负责学院教学运行日常管理。

八、负责全院的教育教学改革。全面统筹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方案设计,先进教学方法的推广和应用。设计教学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方向,指导各系、部(二级学院)进行实质性改革。

九、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教学经费预算,拟定分配方案,监督审核教学经费使用情况。

十、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协助系、部(二级学院)制定教师培训计划、教师水平提升计划、教师工作量计算工作,协助做好外聘教师聘用和学院教师的教学考核、评先工作;负责教师队伍培养和教风、学风建设。

十一、负责专业课程的开发指导工作。立足学院实际和高职发展需求,规划教材选用和编写计划,开发适合本院的专属性教材。

十二、负责组织编制校历,编写教学进度表、课程任务总表、指导各系、部编排各教学班级和教师课程表,以及多媒体、教室、机房的使用调度。

十三、负责学院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做好数据平台的录入和更新;搞好教学档案立卷归档。

十四、负责本处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日常事务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搞好本处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定本处及人员的工作和岗位职责并认真执行。

十五、负责本处的网站建设。注意内容更新,及时反映学院的教育教学运行情况,及时发布学院教育教学方面的最新成果。

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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