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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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教务科研处岗位职责

2024-07-21 20:30 审核人:

处长主持处室全面工作,主抓省部级品牌建设,分管高等教育研究室。

一、教学质量建设

负责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研教改、教学成果等工作。主要职责有:

(一)专业建设

1.负责做好学校专业(群)建设规划工作,提出专业设置和优化调整计划;

2.负责新专业申报及拟招生专业材料上报工作,并完成拟招生专业系统填报工作;

3.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以及汇编全校人才培养方案;

4.负责指导各级各类高水平专业(群)的申报、建设和验收等工作;

5.负责专业带头人的培育、选拔、管理工作;

6.负责制定、修订专业建设相关的规章制度;

7.负责组织专业人才培养报告的撰写与上报工作;

8.协助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做好每年学校和省厅的专业评估工作,并发布学校专业排名;

9.完成其它专业建设相关工作。

(二)课程建设

1.负责做好各级各类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规划、培育、申报与管理等工作;

2.负责指导各级各类精品课、优质课、在线开放课的申报、建设和验收等工作;

3.负责组织课程标准的制定、修订;

4.负责做好与课程建设相关的课程教学内容与体系、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改革等工作;

5.学校课程网络教学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

6.负责制定、修订课程建设相关的规章制度;

7.负责课程主讲教师培育、选拔、管理工作;

8.负责收集和汇编全校的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

9.负责省级、校级重点课程建设材料收集与整理工作;

10.负责选修课建设及协助成绩管理做好选修课成绩录入工作;

11.完成其它课程建设相关工作。

(三)教学改革研究(高等教育研究室)

1.针对教学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教学研究,组织、指导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

2.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评审、立项、建设和验收工作;

3.做好省级、国家级教研教改项目申报、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

4.以教研教改工作为抓手,推进教学内容与体系、教学方法与手段、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等改革建设工作;

5.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的鉴定和推广工作;

6.负责各类教学评奖的组织与管理及材料报送工作;

7.负责教学成果申报与管理工作;

8.完成其它教学改革与研究相关工作。

二、教务管理

负责学校教学运行管理、考务管理、教材管理、成绩管理、学分管理等,具体工作职责与任务如下:

(一)教学运行

1.负责全校排课的组织协调工作,保证各单位教学任务的落实;

2.负责制定教室使用方案,并对各院(部)的教室、多媒体教室、机房进行协调,并做好多媒体教室和机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含钥匙管理、卫生管理、借用、报修、安全等);

3.负责相关管理规定的制定与修订,并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与落实情况;

4.负责全校教学工作量统计,统计汇总,根据要求进行技术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制定校历、教学作息时间表、教学运行工作计划;

6.负责日常教学运行的调度,监控教学运行情况和各院(部)的调、停课情况;

7.负责做好各教学单位教务员的沟通协调工作;

8.协助考务管理中心做好每学期考试工作; 协助教务委员会完成教学事故的认定工作;

9.负责教案等教学资料的管理发放与登记工作;

10.负责指导各教学单位开展好BC类学生教学(课程资源平台管理、线上教学的监控、排课的组织协调、BC类教学工作的核实等);

11.定期发布教学工作通报(教师上课情况、学生学习情况、教学运行情况等);

12.负责组织日常的教学检查及期初、期中、期末全校教学质量检查和检查材料存档工作,及时向领导和有关单位反映检查情况;

13.完成其它与教学运行相关的工作。

(二)成绩管理(学分管理)

1.组织各二级学院录入学生成绩,做好日常成绩数据管理维护工作;

2.及时向各二级学院提供学生考试综合成绩,做好每学期学生成绩复查工作;

3.清理留级、休学、退学学生成绩档案,按学籍管理办法及时处理遗留问题;

4.按规定做好学生学业成绩预警的通知工作;

5.负责成绩单(自助)打印、存档工作;

6.负责成绩收集分析工作,提供课程成绩分析报告,并建立学生成绩档案;

7.负责解答学生关于课程成绩的各种咨询和审核,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各种成绩统计;

8.负责学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

9.负责制定学分置换标准;

10.负责每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做好专升本校荐生、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大赛保送生等考生信息的上报工作。

11.完成其它成绩管理相关的工作。

(三)考务管理

1.负责建立、健全考试管理文件及管理制度,并落实制度的执行;

2.负责指导各院(部)开展各类课程考试;

3.负责学校各类考试工作的计划制定、考场安排、监考人员安排等考试的组织、管理、实施工作;

4.负责指导、监督各院(部)对试卷质量的审核、制卷、阅卷和评分等的组织工作;

5.负责考试试卷、考场记录、考试违纪作弊等材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等工作;

6.负责考试试卷、试卷分析等资料的整理、归档;

7.负责学生缓考、缺课三分之一、留(降)级名单统计、审核及备案工作;

8.负责各类省级以上统考和学生专升本报名工作:包括报名资格的确定、报名通知、收费核查、准考证的打印和考场安排等;

9.负责校级考试宣传与环境布置,并对各院(部)的考试宣传与环境布置进行督查;

10.负责组织补考和重修相关工作;

11.负责组织全省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

12.负责组织学校承办的各类社会考试;

13.完成其它考务相关的工作。

(四)教材管理

1.负责全校教师、学生的教材征订工作及订购教材的反馈情况处理,保证全校教材及时供应;

2.负责提供教材版本信息,积极推动高职统编教材的使用和发行,做好国家级和省级优秀教材的选用和使用分析等工作;

3.负责编制教材征订计划,将教材征订单及时送达采购单位,并敦促教材的及时到位;

4.负责落实教材发放场地,供单位发放教材时使用;

5.负责通知各院(部)领导安排学生领取教材的时间、地点;

6.负责下发各院(部)班级教材发放清单,做好数量和种类的登记,和供应商做好结算;

7.负责教材发放后与财务处、供应商的出、入库的结算统计以及与供应商货款结算的手续办理工作,做到账目清楚,并向学生公开公布结算账目,完成毕业生书籍费的结算工作;

8.负责对外的联系与出版信息收集工作;

9.全校自编教材的选用评审统计及自编讲义等材料的手续审核工作及印刷事宜;

10.起草教材管理相关制度,制定日常教材管理工作流程及工作职责;

11.负责做好优秀教材(软件)评选的具体推荐和申报组织工作;

12.负责退学学生在教材科的审核工作;

13.负责教材库房管理,做好教材库房的防水、防火、防虫、防霉变、防盗等“五防”工作;

14.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教材招投标工作;

15.协助学校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制定学校教材建设规划、教材建设立项等方案并组织实施;

16.负责完成教材的年度基础数据统计与填报;

17.完成其它教材管理相关工作。

三、教学信息中心建设

1.组织填报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上报;

2.负责撰写学校当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形成学校文件报省教育厅;

3.组织填报山东省高等教育事业统计,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上报;

4.负责教务科研处网站、学校教学新闻、信息的管理以及各院部教学信息的审核;

5.负责教学相关的“数据库”建设工作(师生获奖、教学工作量、教研部设置、专业设置及各专业人数、品牌建设情况等等),供领导决策;

6.完成其他教学平台数据填报审核等工作;

7.完成其它教学信息管理相关工作。

四、实践教学管理(产教融合)

1.负责制定与修订实践、实习教学环节教学管理文件;

2.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毕业实习环节教学检查和管理,收集整理全校毕业答辩及毕业实习材料;

3.负责组织实践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和审核;

4.负责实践教学的日常运行管理、组织调度;

5.负责对各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的使用、运行与维护情况的宏观管理;

6.负责实验实训室教学器材登记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实验实训室的检查与评估工作;

8.负责实践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工作;

9.负责校级实习基地评选与认定工作;

10.负责技能竞赛的组织与协调等管理工作;

11.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省部级公共实训基地申报与运行管理工作;

12.配合校企合作处做好产业学院申请、建设工作;

13.负责现场工程师项目申报、建设工作;

14.负责中国特色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研究、指导、组织申报、运行管理);

15.负责相关文件材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16.完成其它实践教学相关工作。

五、质量控制与考核办公室

(一)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岗

1.负责全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建立,实施教学质量的监控与管理,向领导提供教学质量信息和教学改革的咨询意见;

2.组织制定、修订和落实教学质量监控制度,研究制订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定期进行学校教学质量与状态评估与检查工作;

3.组织日常及专项教学督导检查工作,做好教学督导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工作;

4.负责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的建设及管理工作,做好教学信息员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工作;

5.组织开展学生评教、教师评学、教师评教活动,广泛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 协助教务委员会做好教学事故、教学管理事故的调查、取证、认定、处理及通报工作;

7.负责对学校教学工作质量提升做出规划;

8.做好教学质量档案的建设工作,规范管理各类教学质量档案;

9.负责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国家级、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

10.针对学校教学质量建设出现的问题,组织指导学校教学诊改工作;

11.组织学校教学状态数据库建设,协调学校相关部门制定和发布学校教学质量年度报告;

12.负责专业评估等校内外各类教学评估与评价、验收等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学校教学评估的组织与实施;

13.定期编发《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教学工作简报》;

14.协同学校其它部门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

15.完成其它教学质量监控相关工作。

(二)质量考核管理岗

1.组织制定修订学校绩效考核制度,经学校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各教学单位绩效考核;

2.定期不定期对各教学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岗位工作职能情况进行督查,受理考核申诉、提出处理方案;

3.对学校重点工作和专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导和考核;

4.负责组织完成每年省厅对学校的考核工作;

5.完成其它绩效考核相关工作。

六、教师发展中心

1.组织做好各级各类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工作;

2.负责校级教学名师、青年技能名师、教学团队评选推荐工作(组织申报、评选、考核管理等)

3.负责省级教学名师、青年技能名师、教学团队评选推荐工作(组织申报、推荐、协同考核等);

4.负责制定校级教学名师、青年技能名师、教学团队评选管理办法;

5.负责教师国培、省培项目的组织申报及管理;

6.负责指导各院(部)新教师培训和试讲工作;

7.负责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建立教师教学质量数据库;

8.做好各级各类专家委员(成员)推荐申报工作;

9.指导二级学院做好教师成长规划;

10负责制定与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相关的规章制度;

11.负责建立教师教学发展电子档案(教师成长电子档案);

12.负责全国教师信息系统的管理;

13.协助人力资源处完成各级各类优秀教师的评选工作;

14.协助人力资源处做好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工作;

15.完成其他教师能力发展相关工作。

七、学生技能发展

1.负责1+X证书试点工作;

2.配合继续教育学院做好学生各级各类取证工作(含站点的申报、站点建设、组织取证等);

3.负责“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工作(培育、遴选、材料报送、系统填报、追踪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后续发展等);

4.协助基础教学部完成学生体质测试,取得《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

5.负责各级各类技能大赛组织与管理工作(报名、指导、督导、协调等);

6.负责技能竞赛委员会日常工作;

7.负责每年编发《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技能竞赛年度分析报告》;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八、科研管理

1.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过程管理和结题等相关工作;

2.负责各级各类科技成果奖、知识产权奖等科技类奖励的组织申报工作;

3.负责各单位科技工作量的统计和核算及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的统计归档;

4.负责专利申报工作;

5.负责各类各级科研平台、科研团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学术交流、学术活动的日常管理及重大学术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7.负责科研情报的收集、整理及下发。对重点课题及相关网址实时关注,及时传递科研情报;

8.负责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讲座;

9.负责学校各教学单位年度科研任务制定和年终科研工作考核工作;

10. 负责指导各二级学院开展技术服务与横向课题;

11.负责科研管理制度制(修)订;

12.完成其它科研日常管理相关工作。

九、语委办

1.承担校语委会和普通话水平测试与培训站的日常工作;

2.各级普通话测评员队伍的培训、管理与考核;

3.负责组织“推普周”各项活动,管理校园规范用字用语;

4. 负责学校语言文字网站的维护及相关工作档案资料,尤其是测试资料的存档与计算机管理;

5.负责组织语言文字类相关比赛;

6.完成其他语言文字相关工作。

十、国际交流处

1. 负责起草学校国际交流的发展规划,为学校领导提供决策咨询;

2.负责协调全校外事活动,为院(部)的教学、科研和国际学术交流提供信息和服务;

3.负责同外国教育、科研机构、国际组织、基金会等合作与交流关系的建立;

4.负责境外办学的联络、审核和报批;

5.负责教职工因公出国()和学生因公出国()护照、签证(通行证)的办理;

6.负责学校与港澳台地区的合作与交流;

7.完成其他国际交流相关工作。

十一、综合管理岗

1.负责处室文件的签收、传递与归档,征订报刊及处理来往书信;

2.负责对外联络与接待事宜;

3.组织处室承办的各种会议会务工作,做好有关会议记录;

4.负责处室印刷管理、结算报销工作;

5.负责处室办公用品的购置与发放;

6.建立和管理处室教学文书档案;

7.整理、起草处长交办的文件、报告、会议纪要等;

8.负责教务科研处固定资产管理;

9.负责做好与教学相关的以学校为单位的入会(联盟等)申报工作;

10.负责工会分会相关工作;

11.负责教学区域安全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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