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教学过程管理,进一步强化教学运行规范,完善内部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提高学院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院系(部)两级教学督导组织是学院教学工作的咨询、监督、指导机构,是进行教学检查、督促、评价、指导和信息反馈的工作组织,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督导工作重在指导,注重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注重督教、督学、督管的全面督导作用的发挥。
第三条院系(部)两级教学督导工作遵循学院有关教学管理制度,坚持客观公正、以院级督导为主导、系(部)督导为重心、院系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教学督导工作组织与任务
第四条院、系(部)两级教学督导工作组织由院教学督导组(暂归教务处)和系(部)教学督导小组组成。
第五条学院教学督导组承担全院教学督导的日常工作。配备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副组长(暂时教务处长),(目前是兼职)教学督导员6-10名(系、部主管教学副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经验丰富的中、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竞赛获奖者中选聘)。
第六条各系(部)教学督导小组承担系(部)教学督导的日常工作。设组长1名,由系(部)主任(主持工作)兼任,配备3-4名兼职教学督导员。系(部)教学秘书负责督导资料的收集和归档。
第七条教学督导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熟悉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具有现代职业教育理念,热爱教学工作;
2.有较好的教学经验,熟悉教学过程,教学效果优秀,在教师中有较高威信;
3.工作踏实、认真负责,办事公道、敢于担当、坚持原则;
4.教学督导员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由学院聘任一次。
第八条学院教学督导组的主要工作任务:
1.负责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的计划和总结;对各系(部)教学督导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
2.对学院专业设置、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改革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3.每学期分别召开1-2次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对收集的信息进行整理并及时反馈。
4.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每学期听课选择不少于25名教师(本系(部)教师比例不超过40%),每次听课不少于30分钟,并对授课情况进行指导、分析和评价,帮助教师改进、提高教学水平。
5.对教学运行、教学管理、学风、教风等方面进行巡视、检查。。
6.定期和不定期召开教学督导工作会议,及时解决教学督导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并指导改正和提高。
7.负责学院教学督导档案的管理和《教学督导简报》编发工作
第九条系(部)教学督导小组的主要工作任务:
1.根据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总体部署,做好本部门教学督导工作的计划和安排。
2.对用人单位、学生顶岗实习情况进行调研,了解企业和岗位对学生知识、技能的需求,对系(部)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3.每学期对系(部)每位教师听课1-2次,做到听课全覆盖,并负责教师教学质量评议;对青年教师和教学成绩排名靠后教师的备课、上课环节,重点指导,提出改进建议或意见;
4.对系(部)教学管理与运行、教研室活动、教风、学风建设等方面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改。
5.每学期召开不少于2次本部门教师、学生座谈会,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教学管理工作以及教学改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学院教学督导小组反馈。
6.定期和不定期召开系(部)督导小组会议,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对个别教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并对学院教学督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
7.负责本部门教学督导的档案管理和《教学督导简报》的信息提供工作(每月25号前)。
第三章教学督导工作制度
第十条例会制度。院教学督导组不定期召开由系(部)教学督导小组组长参加的教学督导工作例会,交流、规划教学督导工作的开展情况。学院教学督导组副组长主持。
第十一条日常教学活动巡查制度。通过督教、督学、督管工作,增强全体教职工的质量意识,自觉遵守教学规范的意识。
第十二条听课制度。教学督导组成员按照规定,深入教室、实验实训室听课,对每次听课情况做好记录和评价,指出存在问题,帮助教师提高讲课水平。为反映真实教学情况,发现问题,提升教学质量,督导组成员、督导小组成员听课不事先通知,采取推门即听的听课办法。
第十三条参与教学改革调研制度。对全院教学和教学管理、服务工作中的重点问题进行调研,为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工作提供参考。
第十四条督导工作档案制度。属于学院归档的资料包括《教学督导简报》、督导工作例会会议记录、督导小组成员听课记录、专项检查记录、教学督导小组上报反馈问题及处理意见等。属于系(部)归档的资料包括学期督导工作计划和总结、听课记录、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师生座谈会记录、专项检查记录等。
第四章教学督导工作保障
第十五条教学督导组成员有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或其他教学或教学管理方面的问题,向学院或教学督导组反映的权力;有建议被督导教师进行教学整改的权利;有向学院提出教学管理工作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第十六条教学督导评价意见是考核教师教学工作、评奖、评先、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对教学督导提出的问题拒不改正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十七条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中督导评价(占30%),每学年以系(部)为单位,排序公布。对各系(部)教学总体评价排名前10%的教师通报表扬;
第十八条学院选聘的教学督导小组成员,系(部)选聘的教学督导小组成员,有学院根据工作表现适当发放补助(根据学院当前现状,适当体现,待学院研究决定)。
第十九条条院、系(部)教学督导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1.不能认真履行督导职责,借故推辞;
2.不能客观公正评价、存在人情评价;
3其他有违公正客观的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由学院教务处(暂时)负责解释。
附件1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教学质量评价表(理论课)
附件2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教学质量评价表(实践课)
附件3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反馈表(月)
附件1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教学质量评价表
(理论课督导用)
评课 信息 |
教师姓名 |
课程名称 |
授课班级 |
授课地点 |
听课时间 (日期/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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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类别 |
评议标准 |
得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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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教学态度 (20分) |
1.课前准备(5分) |
备课充分,教学资料齐备,提前5分钟进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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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态表现(10分) |
教态自然,普通话标准,语言流畅,思路清晰,富有激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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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课堂管理 (5分) |
按时上下课,注重学生课堂学习、行为规范管理和引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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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教学内容(30分) |
1.内容选取(10分) |
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针对性强,重点难点把握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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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容组织(10分) |
内容充实,深度广度适宜,整体教学设计与单元教学突出能力和素质培养,注重思政在教学内容中的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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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内容表述(10分) |
层次分明,内容讲解准确、清楚,举例典型确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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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教学方法与手段(30分) |
1.教学模式(10分) |
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教育于一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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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学方法(15分) |
导课自然,讲述、总结安排合理,条理清楚,注重以学生为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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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学手段(5分) |
灵活运用多种先进的教学方法与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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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教学效果(20分) |
1.学生反应(10分) |
到课率高,听课认真,参与教学活动积极,关闭手机,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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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学 目标实现(10分) |
学生理解和掌握教学内容,专业知识和兴趣得到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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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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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和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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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督导员:
附件2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教学质量评价表
(实践、实验课督导用)
评课信息 |
教师姓名 |
课程名称 |
授课班级 |
听课地点 |
听课时间 (日期/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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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类别 |
评议标准 |
得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一) 教学态度 (20分) |
1.教学准备(5分) |
课前实训(验)器材及教学文件准备充分,指导材料齐备、提前进入实验、实训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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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态表现(10分) |
着装规范,普通话标准,精神饱满,按规定填写实训(验)设备使用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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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课堂管理 (5分) |
按时上下课,注重学生课堂学习、行为规范管理和引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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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教学内容(30分) |
1.内容选取(10分) |
教学内容设计合理,实训(验)内容符合教学任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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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容组织(10分) |
课程整体教学设计与单元教学设计符合工作任务及其工作过程;突出能力培养。教师示范与学生训练,个别指导与巡回检查相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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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内容表述(10分) |
任务分工明确,讲解清楚,示范准确、规范,符合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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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教学方法与技能 (30分) |
1.教学方法(10分) |
有针对性地采取多样化教学方法,善于启发学生思考,注重师生互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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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学手段(10分) |
现代教育技术使用合理、娴熟,有助于内容讲解和掌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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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业技能(10分) |
熟悉实训(验)内容和仪器使用,操作熟练,注重职业素质训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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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教学效果(20分) |
1.学生反应(10分) |
学生到课率高,学习兴趣浓厚,实训(验)操作安全、规范,秩序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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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学 目标实现(10分) |
学生按要求完成实训(验)任务,实践能力得到提高,相关理论知识得到巩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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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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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和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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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督导员:
附件3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反馈表
(系、部教学督导小组用)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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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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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教学督导情况综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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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督导中发现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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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部)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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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督导、教学服务、教学管理工作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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