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专业(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7-08 10:25 审核人:
各院系:
现将《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群)发展水平考核方案(试行)》(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要求依据该方案的考核标准,树立在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同类专业(群)考核排名中位居前列的目标,推动本单位专业(群)建设取得成效。请各院系充分研究、专门制定本部门切实可行的专业(群)建设实施方案,并于2020年8月1日前将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发质考办吴宁霞。
附件:1.《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群)发展水平考核方案(试行)》
质量控制与考核办公室
2020年7月8日
Copyright © 2018 - 2019教务科研处(党委教师工作部、质量控制与考核办公室)
地址: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江东三街01177号 邮政编码:262737 电话:0536-7575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