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2学期
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定于2022年2月25日-3月11日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内容及方式
(一)教学保障
1.检查时间:2月25日-3月1日。
2.检查内容:教室、机房布置情况(多媒体设备、机房电脑能否正常使用、桌椅是否够用等),教师配备情况,课程表编制情况,教学任务书发布情况以及是否按人才培养方案开展课程等。
3.检查方式:教学保障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教务科研处进行抽查。请各单位3月1日下班前将教学保障情况形成自查报告报教务科研处方黎洋,最终版课程表报教务科研处田丰硕备案,本学期将以此课程表为准进行教学检查、公开课等活动,后期如有变动,请及时报备。
(二)教学运行检查
1.检查时间:3月2日-3月4日。
2.检查内容:教师教学纪律的遵守及授课情况,学生到课率及课堂纪律情况,教学环境整体情况等。
3.检查方式:教务科研处组织全面检查,各教学单位组织自查。
(三)教学材料检查
1.检查时间:2月28日-3月11日
2.检查内容:本学期开课课程的教学进度计划、教学任务书、课程标准、教案、课件等,以及本学期教师开课必备的其他相关材料。
3.检查方式:2月28日-3月4日,各教学单位开展自查,3月4日下班前各单位将任课教师的教学材料检查情况汇总并填写《2021-2022-2学期期初教学检查自查情况记录表》(见附件)发教务科研处方黎洋;3月7日-3月11日,教务科研处组织集中教学检查。
二、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要深入教学场所检查学生到课、教师授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和相关部门协调处理,保证教学秩序正常运行。
2.在企业上课的学生,各单位要做好协调工作,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合理设置上课方式,有效保障学生的学习效率。
3.自本学期开始,教学检查要覆盖全部任课教师(包含机关上课教师)以及全部课程,基础部教师讲授的公共基础课程由基础部负责检查,其他课程由开课单位负责检查。一名教师讲授多门课程的,所有课程均需准备教学材料。
4.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各种教学资料的保存、提交和归档工作。
5.自本学期开始,教学检查或教学信息员反馈问题中出现课程与人才培养方案不匹配、教师随意调停课、教师上课辱骂学生或语言极端、学生成绩录入错误及《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中其他教学事故情况等现象,将在年终教学单位考核中予以体现,责任教师取消当年度金牌教师等评选资格。
附件:2021-2022-2学期期初教学检查自查情况记录表
教务科研处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