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鉴于学校第一次招收B C类学生,对该类学生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缺乏经验,一切工作都是在探索中进行,前期各单位为顺利完成该类教学管理任务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该类学生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量计算标准进行规范,要求各单位认真核对参与该类学生教学管理人员的数量及对应的工作业绩,科学计算相应工作量,不得出现上报数据混乱、依据不足的现象。具体标准如下:
1.教学分班标准。 除个别专业原因外,原则专业课教学班人数不低于40人、公共课教学班人数不低于60人。
2.人才培养方案标准。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根据学校已经审核的为准,个别学生的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需上报审核后方可执行,不能出现先执行后审核的现象。
3.课程设置标准。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计划设定本学期开设课程门类,不得随意删增课程门类,更换课程属性。工作量计算只核算人才培养方案内的课程教学工作量。
4.教学工作量计算标准。
(1)课程总课时计算标准。每门课程总课时基数不超过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课时基数,每学期教学周数按照17周计算。具体课时数量根据教师实际教学进行计算。学生人数系数参照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标准(原则20-60人之间系数为1.0;低于20人的系数为0.8;超过60人的按照学校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中的系数标准进行计算)。
(2)课程课时分配。线上直播(定义为面授)课时占课程总课时的50%左右(首次直播内容课时按照30-40分钟计算为1.5课时,播放录播视频的等同于线上指导),其余课时作为课程学习指导课时。
(3)授课教师总课时。直播课时+学习指导课时=授课教师基础教学课时。授课教师总课时等于授课教师基础教学课时的1.2倍。(考虑该工作任务部分在业余时间完成,给予0.2系数的补助)
(4)课程考核工作量。课程考核工作量含阅卷、命题、监考、统分、上传成绩等所有与课程考核相关工作,按照每门课程生均0.2个工作量标准计算;(该部分工作量由各单位按照课程考核工作实际参与人员进行分配)
(5)教学管理工作量。按照每月生均0.2个工作量计算,每学期按照5个月计算(各单位需根据教学管理实际参与人员进行分配)。按照生均10元/学期的标准提取教育教学奖励基金,用于对在整个教育教学表现突出的老师进行专项奖励(该项费用需提供费用使用计划)。
(6)学生管理工作量。按照每月生均0.6个工作量计算,每学期按照5个月计算(各单位根据学生管理实际参与人员进行分配,不仅仅包括辅导员、班主任)。按照生均20元/学期的标准提取班级建设管理费用,用于该类学生的班级文化建设及竞赛类等各种活动费用(该项费用需提供费用使用计划)。
5.工作量发放标准。按照以业绩为导向的原则,根据教师实际授课质量和学生管理质量,按照标准核算工作量后进行发放。发放标准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费用情况,可参照不高于25元/个工作量的标准。对外单位教师发放标准不低于本单位教师的平均数值。
6.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核算,按劳分配,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发放。(该类工作量补助发放时间为2020年3月、4月、5月补发第一学期工作量,2020年6月、7月、8月发放第二学期工作量)
(2)各单位要科学编制课程表,标注直播(面授)时间、线上辅导时间,保存好相关材料,作为教师工作量核算的基本依据。
(3)各单位要用好该类教育教学管理专项费用,鼓励教师积极进行教学改革、管理改革、大胆创新、积极参与,要敢于奖励那些贡献突出的教师。
(4)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该类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不断改进教育教学管理方法,整理典型案例,宣传师生典型事迹。
(5)各单位要科学使用该专项经费中的其余部分,积极进行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
(6)本标准执行年度为2019-2020学年。
7.原<<山东化工职业学院BC类学生教育教学管理意见>>中关于工作量计算部分同时废止。
教务处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