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各教学单位教学督导组的通知
2020-01-09 11:31 审核人: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健全和完善院系(二级学院)两级教学质量管理和质量监控体系,根据《山东化工职业学院院系两级管理实施细则》具体要求,各系(二级学院、基础教学学部)应成立教学督导组。督导组由三至五名成员组成(1名兼任组长)。教学督导组成员应推选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院建设发展,致力于教育教学改革,师德高尚、责任心强、有较高威望、学术水平高、教学和管理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
教务处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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