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5-16学年第二学期
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系(部):
为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开端良好、运行有序有效,学院决定组织期初教学工作暨开学前准备工作检查,现将本次检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方式
3月7-10日各系(部)自查;3月11日教务科研处抽查。
二、检查内容
(一)开学前准备情况
1.各类教学设备、设施(教室、合堂教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机房、实验室、实训室等)是否能正常使用,运行状态是否完好。
2.教材是否到位,课程安排、上课时间、上课地点(教室、实验室)是否落实。
3.教学场所卫生情况。
(二)基本教学文件准备情况
1.各任课教师是否收到教学任务书和课程表。
2.各学科(含实验、实训)任课教师是否制定出“教学进度计划”,并由教研室主任签字、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同学科要统一,教师每人一份)。
3.各任课教师是否有两周以上的备课余量,即两周以上的教案(教师教案始终要有两周以上的余量)。
4.各教研室是否制定了本学期“教研活动计划”,单位领导是否审查签字。
5.各系部是否制定本单位教学、教科研工作计划。
(三)专项检查
1.各系部分析、总结上学期期末考试情况并形成上报材料。
2.各系新增专业上报材料准备情况。
3.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4.13级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情况。
5.13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情况。
三、检查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期初教学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使检查能真正起到推动教风、学风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
2.本次期初教学检查结束后,各系(部)要认真总结,务必于3月15日前将期初教学检查总结(含电子文档)报送教务科研处。
3.教务处结合各系(部)自查与学院抽查情况汇总检查结果,并在学院期初教学工作会上通报。
教务科研处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