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2018-05-15 19:15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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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关于切实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7]27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语委(教语用〔2017〕1号)和山东省语委(鲁语教字〔2017〕2号)相关文件要求,学院启动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准备迎接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验收。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山东化工职业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简称“院语委”),全面领导和负责学院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和达标建设工作。
主 任:李欣
副主任:姚宾 赵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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