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职能,健全督学工作体系和学校内部督导制度,加强对高校的督导评估评价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山东省督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经过学校推荐、组织审核、公开公示等程序,山东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聘任了第一届省高校教育督导员,共523名。我校潘慧副书记、冯喜成副校长、李凤娟处长、殷晓丽副处长等4位领导位列其。
今后4位督导员作为我省督学队伍中的重要力量之一,将依法依规对高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办学、课堂教学、经费收支、校园安全等情况进行督导与监督并为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也为我校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