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语委,有关省、自治区民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语委,国家语委成员单位,国家语委科研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推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体系建设全面适应信息化时代发展要求,我委研究制定了《信息化条件下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体系建设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信息化条件下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体系建设规划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8年7月6日
Copyright © 2018 - 2019教务处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江东三街01177号 邮政编码:262737 电话:0536-7575069